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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周五
10月25日周日
  1. 中国中医药报官方号59

    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增设云南清水河、猴桥两个药材进口边境口岸

    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增设云南省清水河、猴桥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中药材可经由这两个口岸进口。公告明确,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清水河口岸、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猴桥口岸的进口药材登记备案,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为两口岸药品检验机构,所进口药材应符合《进口药材管理办法》等规定。

10月13日周二
  1. 中药材天地网·集采资讯66

    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办公室取消7家企业中选资格

    9月29日,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办公室发布处置公告,取消7家已中选企业的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中选资格,触发事由均来自地方药监部门公开的监管结论。其中3家企业被列入违规名单,暂停参与集采活动18个月,超出第二批全国饮片集采1年的常规采购周期。从地方药监作出监管决定到联采办发布处置公告,整体周期不到两周,公告次日多地医保部门启动属地执行。

7月28日周二
  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文件82

    国家中医药局等十一部门印发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方案

    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方案》,提出到2030年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全面建立、力争居民15分钟可达最近医疗服务点获得中医药服务。

    推荐理由:方案给出2030年县级中医医院、中医馆和人才配备的具体量化目标,可据此判断基层中医药建设任务与资源投向。

6月8日周一
  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解读62

    国家卫健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国家医保局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以国卫医急函〔2026〕123号文发布。要点围绕年度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在党建引领行风、强化医德医风建设、严守医疗数据安全、规范行业购销秩序、整治涉税违法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等11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多部门联动纠治行业典型违法违规行为。

    推荐理由:解读梳理了14部门联合印发的纠风工作要点,读者可据此了解年度整治的11个方面任务范围。

  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文件71

    国家卫健委等十四部门印发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要点共十一项,包括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并扩大品种覆盖面、研究推进医保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严查医药流通领域价格违法行为,以及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借保健养生名义非法开展中医诊疗行为。

    推荐理由:文件列出医药购销与医疗服务纠风的十一项要点,涉及集采扩面、医保直接结算和中医诊疗乱象整治。

5月8日周五
  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知公告75

    七部门联合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

    国家药监局会同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修订《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形成《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并予以发布。公告明确,已在医药代表备案平台备案的医药代表信息继续有效,新备案人员应符合新办法的资质要求;医疗器械相关学术推广人员的管理文件另行制定。

    推荐理由:七部门联合修订医药代表管理办法,明确已备案信息继续有效与新备案资质要求,从业者可据此对照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