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保局发文部署全国中成药与中药饮片集采中选结果执行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通知,部署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和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在重庆的执行工作,自2026年11月20日起实施。中成药集采采购周期至2028年12月31日,中药饮片集采周期原则上为1年、到期可视情延长不超过1年;医保预付金在落地执行次月底前预付50%,第6个月末预付剩余金额。
推荐理由:重庆明确两类集采中选结果的执行时间、采购周期与医保预付安排,可据此判断中选品种在当地的落地节奏。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通知,部署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和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在重庆的执行工作,自2026年11月20日起实施。中成药集采采购周期至2028年12月31日,中药饮片集采周期原则上为1年、到期可视情延长不超过1年;医保预付金在落地执行次月底前预付50%,第6个月末预付剩余金额。
推荐理由:重庆明确两类集采中选结果的执行时间、采购周期与医保预付安排,可据此判断中选品种在当地的落地节奏。
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通知,全省自2026年10月30日起统一执行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采购周期原则上执行至2027年10月31日。执行范围覆盖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及参加该批次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医疗机构须通过省采购平台签订采购协议、按中选价格采购,不得线下采购或再次议价。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及第四批、第二批接续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中选结果自2026年10月28日起执行,安徽省药品带量联动采购中选结果自2026年11月10日起执行。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可视情况延长不超过1年;通知要求各地监测中选药品进院与供应情况,对不入院、采购低于序时进度及供应质量问题及时约谈督导。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集采在安徽的执行时间、采购周期与供应督导要求,读者可据此判断落地节奏。
国家医保局9月16日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第一批)制定工作方案》,首批覆盖心血管、呼吸、眼科等13个类别,5月征求意见稿中的中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中医针法、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5类中医项目均未进入首批。原文指出,此次调整的是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与中成药报销所走的药品目录是两条线,暂不纳入首批不等于取消报销,各省现行针灸、推拿、正骨等中医诊疗医保政策未受影响。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发布通知,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中选结果将于2026年10月30日在上海生效执行,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可视情况延长不超过1年。中选药品实行最高限价管理,以“克”为计量单位的中选价格即为最高限价,小包装中选药品可在中选价基础上按不超过5元/公斤加价;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并完成协议采购量,回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确认发票之日起的次月底。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集采在沪执行的生效时间、采购周期与价格管理规则,可供相关机构对照执行。
市医保局表示,10月15日起全市参加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集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执行中选结果,共涉及41个中药饮片品种。品种包括板蓝根、天麻、熟地黄等常用饮片,莲子、玫瑰花、芡实等药食两用品种,以及重楼、钩藤、猪苓等珍稀品种,并细分为统货、选货两个质量等级。
9月29日,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办公室发布处置公告,取消7家已中选企业的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中选资格,触发事由均来自地方药监部门公开的监管结论。其中3家企业被列入违规名单,暂停参与集采活动18个月,超出第二批全国饮片集采1年的常规采购周期。从地方药监作出监管决定到联采办发布处置公告,整体周期不到两周,公告次日多地医保部门启动属地执行。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通知,明确自2026年10月20日起执行第四批及第二批接续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中选结果,实施范围为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及驻青军队医疗机构。中成药中选产品采购周期执行至2028年12月31日,中药饮片中选产品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可视情况延长不超过1年,采购协议每年一签。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辽宁中选生产企业须完善企业信息并建立配送关系。建立配送关系截止2026年10月15日24时,完善生产企业信息截止2026年10月31日24时;每个流水号在每个地级市可选择不超过3家配送企业,营口市仅可选择1家。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发布通知,全国第二批中药饮片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自2026年10月20日起可在云南省医保招采子系统采购,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可视情况延长不超过1年。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即日起在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注册认证、建立配送关系,并以电子合同签订三方协议,协议沿用第一批中药饮片集采版本。
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方案》,提出到2030年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全面建立、力争居民15分钟可达最近医疗服务点获得中医药服务。
推荐理由:方案给出2030年县级中医医院、中医馆和人才配备的具体量化目标,可据此判断基层中医药建设任务与资源投向。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国家医保局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以国卫医急函〔2026〕123号文发布。要点围绕年度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在党建引领行风、强化医德医风建设、严守医疗数据安全、规范行业购销秩序、整治涉税违法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等11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多部门联动纠治行业典型违法违规行为。
推荐理由:解读梳理了14部门联合印发的纠风工作要点,读者可据此了解年度整治的11个方面任务范围。
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要点共十一项,包括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并扩大品种覆盖面、研究推进医保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严查医药流通领域价格违法行为,以及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借保健养生名义非法开展中医诊疗行为。
推荐理由:文件列出医药购销与医疗服务纠风的十一项要点,涉及集采扩面、医保直接结算和中医诊疗乱象整治。
国家药监局会同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修订《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形成《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并予以发布。公告明确,已在医药代表备案平台备案的医药代表信息继续有效,新备案人员应符合新办法的资质要求;医疗器械相关学术推广人员的管理文件另行制定。
推荐理由:七部门联合修订医药代表管理办法,明确已备案信息继续有效与新备案资质要求,从业者可据此对照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