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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周一
  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解读54

    六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进一步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社会工作部、全国爱卫办、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6〕14号),提出到2030年公共卫生委员会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更加健全。

  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文件64

    六部门发布进一步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指导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社会工作部、全国爱卫办、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公共卫生委员会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更加健全。

    推荐理由:六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公共卫生委员会到2030年的运行与保障机制,其中健康知识宣教含中医内容。

5月15日周五
  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解读64

    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家庭病床服务指南(试行)》并作政策解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近日制定并印发《家庭病床服务指南(试行)》,面向失能、高龄、慢性病、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规范居家医疗服务。指南包含总则、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与要求、管理与监督5方面,服务内容明确基础服务、检查检验、护理、康复治疗、药学、安宁疗护、中医药、咨询指导及其他医疗卫生服务共9项。工作要求提出将家庭病床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畴,并明确上门服务收费标准。

    推荐理由:《指南》把中医药服务列入家庭病床9项服务内容,并明确纳入医保报销,读者可据此了解居家医疗的服务边界。

  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文件73

    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家庭病床服务指南(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家庭病床服务指南(试行)》,面向失能、高龄、慢性病、残疾人等行动不便患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门提供诊疗、康复、护理等服务。指南将针刺、灸法、推拿等中医非药物疗法列入服务内容,并规定首次访视应在建床24小时内完成、查床一般每周不少于1次,医师需具备3年及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护士需具备5年及以上临床护理经验。

    推荐理由:指南把中医非药物疗法纳入家庭病床服务项目,并明确人员资质与查床频次要求,可据此判断基层居家医疗的服务边界。

4月21日周二
  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解读6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读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并解读其7章内容,涵盖申报、创建、命名、复审和监督管理。示范市、县均实行全域创建,创建过程要求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不得搞形式主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对示范市(县)开展动态监测并建立经验推广机制。

    推荐理由:解读说明了示范市(县)创建的全域范围、动态监测与减负要求,可据此了解基层中医药考核导向。

4月1日周三
  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解读69

    国家卫健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解读基层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会同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年),并发布政策解读。行动分年度推进,2026年底先覆盖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实际开放30张以上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7年底扩展至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8年底延伸至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行动提出完善管理制度、开展人员培训、细化关键诊疗环节等9项任务和39条自查整改内容。

    推荐理由:解读给出三年行动的分年度覆盖范围与9项任务,读者可据此判断基层中医医疗质量管理的推进节奏。

  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文件73

    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要求到2026年底全国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实际开放30张以上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到2028年底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方案要求按基层中医适宜技术操作规范等开展诊疗,并将该行动与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结合推进。

    推荐理由:方案按年度给出基层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的时间节点,并明确中医适宜技术操作规范纳入诊疗要求。

3月24日周二
  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文件84

    国家中医药局等三部门印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

    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健委、国家疾控局修订印发《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替代2003年版两份规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范要求独立设置中医科、开设中药房,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20%以上且中级以上职称者至少1名,可提供6类10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中成药原则上不少于80种、中药饮片(含颗粒剂)不少于300种。

    推荐理由:三部门修订2003年版基层中医药服务规范,明确中医科设置、人员配比与药品种类等量化要求。